脫水劑是污泥脫水前添加的藥劑,即污泥調理劑,因此脫水劑的意義與調理劑相同。脫水劑或調理劑的用量一般按污泥干固體重量的百分比計算。
絮凝劑用于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,是水處理領域的重要藥劑。絮凝劑的用量一般以待處理水的單位體積中的用量來表示。
脫水劑(調理劑)和絮凝劑,助凝劑的劑量可稱為劑量。在污水處理過程中,使用同一劑量的絮凝劑,也可以作為污泥處理過程中的調節劑或脫水劑。
在水處理領域使用助凝劑作為絮凝劑時,稱為助凝劑。在剩余污泥處理中,同一助凝劑一般不稱為助凝劑,而是統稱為調理劑或脫水劑。
使用絮凝劑時,由于水中懸浮物數量有限,需要配備混合、反應設施和足夠的時間來實現絮凝劑與懸浮顆粒的充分接觸。例如,混合需要15~30秒到幾分鐘min。當污泥脫水時,從添加調節劑到污泥到脫水器的時間通常只有幾十秒,即只有絮凝劑的混合過程,沒有反應時間,經驗也表明,隨著停留時間的增加,調節效果會降低。